個人健康資料及 私隱保護政策

Commitment

康福心理健康協會作為健康資訊保管人(通常簡稱為”HIC”),遵守《個人健康資料保護法(2004)》(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2004,簡稱 PHIPA)和《護理質量資訊保護法(2004)》 (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2004)。

在收集個人健康資料時,我們會以謹慎的態度,確保私隱得到保密。只有以下人士可以查閱個人健康資料:參與服務使用者在護理、治療、復元和教育方面的人士,以及已獲得服務使用者或服務使用者的代決人同意的人。

服務使用者的健康資料以紙張和電子記錄的方式保留並妥善及安全地存放,還有電子記錄、密碼和防火牆保護。電腦軟件容許獲確認為有參與服務使用者的護理、治療、復元和教育的員工、學生和顧問,才可查閱這些資料。康福在所有地點和網站都張貼有私隱權和資訊政策的告示。

本政策採納了《個人健康資料保護法(2004)》、《護理質量資訊保護法(2004)》及《健康保護和促進法》(Health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Act)的重要規定,並包括了加拿大標準協會(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簡稱CSA)的保護個人資料守則的十(10)項原則,詳見於《個人資料保護和電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 簡稱PIPEDA)的附表一。

本政策和流程的設立旨在制定原則和規程,以確保個人資料包括個人健康資料得到保護。以下的原則(以及相關的操作和流程)是本政策的基礎:

原則1—個人健康資料的問責

原則2—表明收集個人健康資料的目的

原則3—同意收集、使用和披露個人健康資料

原則4—限制收集個人健康資料

原則5—限制使用、披露和保留個人健康資料

原則6—個人健康資料的準確性

原則7—防護

原則8—資訊政策的開放性

原則9—個別人士查閱個人健康資料

原則10—挑戰遵守資訊政策

 如要查閱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該10項原則的詳細資料,其應用及程序,或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私隱主任,電話是416-493-4242 內線2239